3月20日,北京市商务局发布《关于实施二手车经销支持政策的通知》,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资金支持。支持范围为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登记,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。
其中,对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,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.5%的资金奖励。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市商务局明确,奖励按照“先报先得”的原则,依据网上申报时间排序,如审核未通过,则按企业重新提交时间排序,奖励资金总额以2024年预算批复此项目金额确定。
北京商报记者 刘洋 刘晓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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